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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無法繼承房產?2021年起,父母房產要這樣過戶!时间:2021-07-16 子女繼承父母的房子并沒有想象中那么簡單!你稍不注意,可能就真的無法繼承了! 不這樣做,即使是獨生子女 也無法完全繼承父母房產 一起看看最近刷爆朋友圈的這個特殊案例。 小麗是父母的獨生女兒,父親十年前去世,母親今年剛過世,父母親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 房子原來登記在父親名下,父親去世的時候,小麗沒有成家,沒去辦理手續。父母都去世之后,小麗想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 房管局拒絕辦理 小麗拿著房產證和父母的死亡證明來到了房管局,要求過戶。但是,房管局卻說:無法給小麗辦理過戶,小麗需要提供公證處出具的繼承公證書或法院的判決書,他們才能辦理過戶。 小麗不想去法院,決定去進行公證。 公證處遇到難題 可是,公證處的人說,只有小麗把爸媽的親戚全部帶到公證處才能給辦公證。小麗聽了想哭!爸媽的親戚全國各地都有,有的還出國了,這去哪里找? 這是非常典型的一個案例 沒有狗血劇情,沒有復雜糾紛,但作為獨生女的小麗,卻無法順利獲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產。 這是為什么呢?聽聽律師怎么說! 律師得出的房產歸屬結論: 好復雜!沒錯!房子被分的支離破碎,傳說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來分房子! 為什么會這樣? 律師分析: 1、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內共同財產,你父親去世,這套房產的1/2屬于你母親,1/2屬于你父親的遺產。 2、你父親死亡時,有三個繼承人,那就是你母親、你、還有你奶奶。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親在原有1/2的基礎上再獲得1/6,合計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過世后,屬于你奶奶的1/6本該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轉繼承,一人1/24,但這時你大伯和你爸先于奶奶過世了。根據法律規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個孩子繼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繼承。加上前面的1/6,你現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據法律的規定,婚內繼承的遺產除非遺囑指定歸個人,否則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從理論上講,你二伯離婚后,這1/24應該分成兩半,你二伯1/48,你二娘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沒離婚,因此共同擁有1/24。 6、現在你母親過世,你母親只有你一個繼承人,因此你母親的財產全部由你繼承。所以你最終的財產繼承份額是5/24+2/3=7/8。 律師說,這只是給小麗算理論上的房產繼承份額而已,具體要怎么把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復雜啦。 律師認為,這一切,假如小麗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遺囑的話,就不會那么麻煩了。 中國人總認為立遺囑不吉利,其實年邁父母在身體尚健康時,如能立個遺囑,也是給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談立下遺囑,也并非不孝順。 祝愿天下所有父母都有一個健康好身體! 不過,必須說明的是: 1、文章中說的,是兩年前就被廣泛討論的特殊案例,分析依據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規,根本不存在新政策。 2、文章說的是獨生子女不是唯一繼承人,這跟“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房產”也完全是兩碼事。所以大家不要被誤導了。 大家是什么看法呢? 房產過戶給近親屬 不征收個稅 根據公告可知:對于房產的無償贈送,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收入為“偶然所得”,繳納20%稅率。但是有以下情況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當事雙方不得征收個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也就是說,依法繼承房產,或者父母將房產送給子女,子女和父母都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是,事實上相關通知財政部在2009年就出過,只是今年的公告進一步確定了“房產過戶應征收個人所得稅”的稅目,由原“按其他所得征稅”改為“按偶然所得征稅”,且補充了非近親屬之間的房屋贈與受贈方需按照“偶然所得”繳納個稅,按照20%的稅率繳納。 綜上看來,這則公告對近親屬之間的房屋贈與、繼承,其實影響不大。網傳的消息并不屬實。 看起來很簡單,但是現實情況復雜得多,即使是子女在繼承和接受贈與房屋時,也會有很多情況的!我們一起來看一下,怎么才能最大程度上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害! 父母把房子給你, 贈與、繼承和買賣哪個最劃算? 一般來說,子女從父母那里把房子過戶到自己手里,常見的手段就是贈與、繼承和買賣了。這三種方式都會牽涉到相關稅務,上面也說到,繼承和贈與都是免個稅的,但是并不意味著免除其它稅務,其他稅費并不能免,還是要繳納契稅等那么算下來的話,哪種最省錢呢? 贈與、買賣、繼承,哪種方式最劃算? 房屋過戶主要分為三種方式——贈與、買賣、繼承。那么,父母要把房子給子女,選擇哪種方式最劃算? 我們來算一筆賬,假設小明無房,父母有一套“滿五唯一”普通住宅,90平米以內,價值100萬元,贈與、買賣、繼承分別花多少錢呢? 來源于喜馬拉雅:蔚青說稅。 需要繳納3%契稅就是3萬元,另外雙方共0.1%的印花稅1000元,一共是3.1萬元。 根據房屋情況,契稅適用稅率1%,契稅繳納1萬元,增值稅以及附加稅、個稅免征,一共是1萬元。 只需要繳納0.05%的印花稅,也就是500元。 可見,在這3種方式中,繼承是花費最少的,買賣其次,贈與花費最高。 父母無償贈與子女住房, 子女受贈后又將住房轉讓,怎么交稅? 傳承房產的時候不能唯金額論,還需要考慮取得房產以后準備怎么處置。如果是打算再賣房的話,就要考慮后續個稅繳納的差異了。 舉個例子,假如小明的父母買房花了60萬,小明取得的時候價值100萬,而這套房子后續漲到300萬。 如果是買賣的方式給小明的話,因為之前是100萬買來,而之后漲到300萬的時候,只需要按當中價差的200萬來交稅。 如果采用是贈與和繼承的方式,因為小明是沿用了他父母取得房產這60萬的成本,所以等到房產漲到300萬的時候,他就需要基于當中240萬的價差去交稅。 總結一下: 房產給子女,繼承不可控,贈與費用較高,買賣的方式比較省錢。 |